啤酒瓶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
- 发布时间: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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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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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报批稿将原附录的内容直接放入标准正文,将啤酒瓶产品分为一次性瓶、可回收新瓶和可回收旧瓶,并分别规定了理化性能指标,其中抗冲击指标按啤酒瓶的满口容量不同划分为两档,以鼓励啤酒瓶小型化。同时,增加了垂直负荷强度的试验,试验方法与ISO 8113:2004等同。规定一次性瓶还应在每件产品的根部位置打上“NR”字样。增加不可使用麻袋、捆扎等可能导致瓶酒瓶质量下降的包装。
需要指出的是,报批稿不再建议啤酒瓶两年的回收使用期限,而更注重对可回收旧瓶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控。换言之,未来啤酒瓶将再无“超期服役”这一说法,取而代之的是通过质量指标来判定啤酒瓶是否可回收使用。
《啤酒瓶》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组在阐述该报批稿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时指出,修订后的《啤酒瓶》标准,将有效控制和提升啤酒瓶的质量,并大大加强对可回收啤酒瓶质量的监控,减少对消费者的伤害。同时指出,低碳环保和轻量化是玻璃瓶罐发展的方向,本标准使节能产品薄壁轻量啤酒瓶的生产有质量控制依据,为行业健康、良性发展提供牢固的技术支撑。
针对报批稿,该标准的审查专家表示,报批稿能够适应当前行业发展的要求,是行业亟须尽快实施的标准。其中理化性能指标与国外大公司标准基本一致,部分技术指标优于国外公司标准,容量公差、瓶高公差、瓶身外径公差等规格尺寸指标等同采用现行有效的ISO 9058:2008,在国际上既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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