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昌乐永隆食品商店经营标签不合格食品被罚0.5万元
- 发布时间:2019-06-11
- 阅读量:
- 作者:张坤
- 来源:大众网
- 责任编辑: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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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潍坊·海报新闻6月11日讯 近日,信用中国(山东潍坊)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其中,昌乐永隆食品商店经营标签不合格食品,遭到通报罚款。通报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为昌乐永隆食品商店,法定代表人为邱素珍,社会信用代码为92370725MA3G1DG34U,处罚事由为当事人标签不合格的预包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处罚结果为对其进行罚款0.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日期: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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