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三查”婴幼儿配方乳粉
- 发布时间: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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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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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网淄博10月24日讯(记者 徐建彬 徐子喻 通讯员 张瑗惠) 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监管,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消费安全,近日,张店区食药监局组织针对辖区内孕婴店、商场超市等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查经营资质,重点查看经营单位是否取得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许可,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检查经营者是否查验供货商资质、产品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是否按规定索取票据;查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内容,保证包装完好,并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销售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查含量声称、功能声称,看产品配方中含有的物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是否有“零添加”“不含有”等字样,是否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
从检查的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经营单位存在进货台帐登记不规范、索证索票、进货凭证保存不全等问题,执法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当场提出责令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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