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

日期:2018-10-11来源:中国食品杂志社

作者:王卫明

    本刊讯  记者王卫明  通讯员张伟峰 李琳 李霞10月11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药饮片监督管理,提高中药饮片质量,我省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严厉查处中药饮片违法违规行为,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陕西省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次集中整治在中药饮片生产环节,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中药材进厂把关不严,使用掺杂使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的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超范围生产中药饮片;产能与销售数量不匹配,编造生产销售记录,不按规定进行进出厂检验,检验记录不真实;购买非法中药饮片改换包装出售;出租出借证照,将中药饮片生产转包给不法分子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环节,重点打击非法中药材市场的经营行为,严禁未经批准以任何名义开设中药材专业市场。要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非法窝点,严禁未经批准以任何名义或方式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其他药品,严禁销售假劣中药材。严厉打击中药材中药饮片违规分包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染色增重、自行收购加工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许可证照,为他人违法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对供货方资质审查不严格;重点查处将中药饮片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或改换包装出售;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材、中药饮片并销售或使用,以及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销售国家规定的28种毒性药材,严禁非法销售国家规定的42种濒危药材。严厉查处药品经营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非法加工、变相生产中药饮片等。

《方案》要求,各级监管部门严格履行职责,结合辖区中药材及饮片市场状况和群众用药习惯,将易染色、掺假、掺杂等常用中药材及饮片作为重点进行抽验。对辖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全覆盖抽验,每家企业抽样不少于5批次;对中药材饮片的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按照11的比例进行抽样。对发现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中不符合GMP、GSP要求的,坚决采取责令整改、收回或撤销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处理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并由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凡是检验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对其产品来源坚决一查到底。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检查检验结果依法依规公开曝光。对违法案件的处理,既处罚违法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也依法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姚雄介绍,此次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排查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快建立完善符合我省中药饮片特点的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提高中药饮片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整治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从即日起到2018年10月1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8月为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8-10月进入督查总结阶段。为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整治取得扎实效果,省食药监管局要求各市(区)监管局要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加强经费保障,统一组织精干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工作,确保中药饮片产品质量和公众用药安全。省食药监管还将组织对各市(区)监管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检查,对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或重大案件处理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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