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贝因美乳业公司被国家食药总局公布食品安全存在缺陷
- 发布时间:2018-01-22
- 阅读量:
- 作者:潘利红
- 来源:中国食品报
- 责任编辑:sh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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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报经济观察讯 据悉,2017年9月25日—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对吉林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公布该公司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缺陷:吉林贝因美乳业公司被国家食药总局公布食品安全存在缺陷
一、在清洁作业区预混工段,已完成预混的预混料经计量分装后,每袋加贴物料信息标签并存放在生产区的物料货架中,但货架中同时存放有多个品种的预混料,未根据物料的性质分区放置并按分区标识预混料名称、数量、预混日期、截止使用日期等信息。不符合GB 23790—2010中8.3条款关于在贮存期间应按照不同原料的特点分区存放,并建立标识,标明相关信息的要求。
二、维生素K1、牛磺酸、维生素B1、维生素B2、烟酸、维生素B6、肌醇等检验项目原始记录无标准曲线谱图,共用标准曲线时,记录中未指明具体使用的标准曲线;铅项目检验原始记录中,计算公式的计量单位错误。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5.1 条款关于企业应建立相应的记录管理制度,对乳制品加工中原料和包装材料等的采购、生产、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的要求。
据悉,国家食药总局已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布。(经济观察记者叶青 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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