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成效显著
- 发布时间:2021-04-01
- 作者:杨玉
- 来源:中国食品
- 责任编辑:张卫
3月31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新闻发布会,总结了“食品安全百日行动”的情况。
为深入贯彻山西省委楼阳生书记和林武省长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去年11月以来,山西省部署开展了“全省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到今天,各级各部门坚持把“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两节”和“两会”食品安全的具体举措,压实压紧。省食安办3次召开推进座谈会,交流经验、提出要求、加强指导。朔州、阳泉、临汾、运城等市的主要领导干部就食品安全工作多次调研,吕梁、阳泉、长治等市成立“百日行动”督查指导组,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级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3520余份,约谈企业法人代表2132人次,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中受到了教育,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山西省食办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张九萍亲自安排部署,亲自主持制定《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市县两级食安办主任亲自担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细化方案,统一步调,形成了全省上下整体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农业部门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公安部门全面收网食品犯罪专项打击行动,教育部门组织实施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卫健部门持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商务部门配合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和保健品,太原海关坚持把“国门利剑”专项行动和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抓紧抓实,“全省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迅速、全面、深入开展。
大同市深入开展食品领域网络直播带货专项整治,朔州市坚持“五突出、五结合”全面推进“百日行动”,忻州市纪委监委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督查,阳泉市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政治巡视,临汾市把百姓痛点转换为监管着力点,开展桶装饮用水专项治理,运城市深入推进农村聚餐规范管理,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示范区强化冷链食品监管,信息赋码工作取得进展。全省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海关等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32.2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2.18万户,发现问题25712个,受理投诉举报9182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2950余条,查处行政违法案件1520件,办结1374件,涉案金额587.72万元,罚没款636.7万元。
“百日行动”期间,各级各部门一边整治、一边总结、一边宣传,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把推广经验和建章立制贯穿“百日行动”始终,建立和完善了发现问题的投诉举报机制、落实责任的网格化监管机制、承诺践诺的企业自律机制、严惩犯罪的行刑衔接机制、部门协作和系统联动的常态查处机制、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产品溯源机制。特别是太原市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方面、晋中市在“你点我检”常态化工作方面、运城市在规范网络订餐平台方面,等等,都形成了可供全省参考借鉴的做法经验。
据了解,这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各级各部门开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各类媒体对“百日行动”报道的规格和频次前所未有,社会公众对“百日行动”的支持和赞誉前所未有。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办违法案件1520件,移送公安机关50件;各级公安部门深入开展“昆仑行动”,侦办食品类刑事案件8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3个,涉案价值1.5亿元。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48件71人,起诉162件224人;全省法院受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一审刑事案件121件,审结96件106人,判处有期徒刑28人,拘役18人。
面对“两节”、“两会”期间复杂敏感的食品安全形势,全省上下高度警惕,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稳中求进,坚决打赢战略主动战。各监管部门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食品、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不忽视一个风险苗头,不放过一个安全隐患,加强监测预警,加大科技支撑,针对查找到的问题隐患,抓住要害,剖析原因,把握规律,科学应对,防范、管理和处理风险的能力显著增强。“百日行动”期间,现场整改问题19000余个,限期整改11000余个,查处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37个,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272家,开展识假防骗宣传270余次,全省食品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向好。
2020年12月1日,山西省食安办在太原举办了“山西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运城市还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实战演练,全省各级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提升。
特别是为了严防严控进口冷链食品对我省带来的输入性疫情风险,全省各级不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监管,实现了“首站赋码、一码到底、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实现了进口冷链食品从进入我省到消费者的全链条精准追溯。
山西省食安办巩成介绍,虽然“百日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省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不可有丝毫松懈思想。通过这次整治已经达到的目标还需要花大力气进行巩固提升,没有完全达到的目标和这次没有列入重点解决的问题需要提上日程加以推进。比如,面广量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需要创新监管,季节性较强的小作坊、小摊点需要进一步规范,涉疫冷链食品查处后如何处理需要进一步探索,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需要重点推进,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整个食品行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需要我们正视并加以解决,基层监管部门执法装备和执法能力还比较薄弱,部分县区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等等。虽然我们的“百日行动”已经告一段落,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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