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等十一部委发布修订版《“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 发布时间:2023-03-06
- 作者:张卫
- 来源:未知
- 责任编辑:张卫
(本刊记者 张卫)为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近日,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修订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考核采取“基础分+绩效分”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考核工作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得分根据考核期内第二年各项指标数据计算。
其中,蔬菜产量6分、 肉类产量9分、水产品养殖面积与产量6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落实1分、批发市场建设10分、零售网点建设7分、“菜篮子”产品产地环境质量3分、“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9分、“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8分、“菜篮子”工程管理体系和调控政策4分、“菜篮子”价格上涨幅度3分、“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4分、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信息发布能力4分、“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机制9分、市民满意度(10分)。
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且响应级别达到Ⅰ级、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扣25分。“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因食用“菜篮子”产品而造成的人员健康损害或伤亡事件。参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质发〔2014〕4号)有关规定,以同期农业农村部Ⅰ级、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备案记录为准。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少量资源属于网络共享,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电话:010-83155433或458606221(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