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正式批复
- 发布时间:2023-11-20
- 作者:赵宇恒
- 来源:中国农网
- 责任编辑:张卫
近日,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正式批复,旨在通过试点示范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质量。试点期为两年,试点地区将因地制宜探索农村产权规范化流转交易机制,力争构建比较健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和符合行业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形成一套覆盖主要交易品种的标准化交易规则,探索一批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模式。
此次批复的试点包括北京市等13个整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等33个整市(州)试点,以及河北省新河县等35个整县(市、区)试点。
文件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加大成果交流和推广应用力度,并适时组织开展试点成果评估。
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名单
一、整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13个)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
二、整市(州)试点(33个)
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省承德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辽宁省沈阳市、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徐州市、安徽省滁州市、福建省三明市、江西省新余市、山东省聊城市、山东省淄博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洛阳市、河南省信阳市、河南省许昌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北省宜昌市、湖北省黄冈市、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广东省梅州市、广东省清远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德阳市、四川省巴中市、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六盘水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甘肃省兰州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三、整县(市、区)试点(35个)
河北省新河县、河北省曲周县、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江苏省金湖县、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福建省晋江市、山东省邹城市、山东省乳山市、山东省五莲县、山东省乐陵市、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河南省长葛市、河南省南乐县、河南省兰考县、河南省中牟县、湖北省枣阳市、湖南省道县、湖南省醴陵市、湖南省汨罗市、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重庆市巴南区、重庆市忠县、重庆市梁平区、四川省泸县、贵州省湄潭县、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陕西省志丹县、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陕西省留坝县、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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