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局出台《小餐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发布时间:2017-08-31
- 阅读量:
- 作者:hn
- 来源:新华网广东站
- 责任编辑: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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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出台了《关于小餐饮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着眼于小餐饮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小餐饮的监督管理进行规范。
一是完善小餐饮“申请人承诺”制度,优化许可审批流程,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小餐饮经营条件清单》和《“申请人承诺制”责任自查清单》,由申请人自行对照整改。条件符合的,即可签署《申请人承诺书》,书面承诺符合登记条件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许可机关可以当场或当天发放登记证。申请人即可以开展经营活动。需要现场核查的,由后续监管部门结合日常检查或巡查,组织相关现场核查工作。“申请人承诺制”则缩短审批时限。
二是确定小餐饮食品安全要求,引导小餐饮规范经营。根据广东省小餐饮经营状况,调整简化了小餐饮生产布局流程、设备设施和经营规范要求,明确小餐饮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中的作用、废弃物处置原则等工作。
三是明确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基层有限的人力物力,集中在小餐饮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中,确保食品安全。
下一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逐步建立起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为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服务民生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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